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15号)精神,深入了解掌握我省托育服务现状,为相关政策制定提供依据,受省妇儿工委委托,贵阳市幼儿师范专科学校学前教育系副主任李晓芳、教师林梦娴赴我州开展调研。12月6日上午,由州妇儿工委办公室牵头,在兴义市皇冠酒店召开贵州省社会托育服务机构现状课题组赴黔西南州调研座谈会。州发改委、州卫健局、州教育局、州民政局等16家单位,兴义市德安幼儿园、红黄蓝亲子园、蒙台梭利洛克幼儿园负责人、教师、保育员及部分3岁以下婴幼儿家长共30余人参会。州妇联党组书记、主席王婷菊主持会议,州教育工会主席、州妇联兼职副主席封蠡出席会议并作交流发言。
王婷菊介绍了本次座谈调研的基本情况、当前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的政策背景和目的意义,指出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是一项系统性、综合性的新工作,希望各部门切实发挥好自身职能作用,加强协作配合,及时总结问题经验,共同推动将该项工作做深、做实、做大。
会上,各单位结合座谈提纲和职能职责,重点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中的发展规划、卫生保健、机构管理、人才培养、规范标准、宣传指导等任务,以及现状问题、建议意见进行了交流。调研组通过问卷、访谈方式了解托育服务机构的现状问题、从业人员等情况,以及家长对托育服务的相关需求。调研各个环节有序进行,达到了预期效果。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增进民生福祉是发展的根本目的。要在发展中补齐民生短板,在幼有所育上不断取得新进展。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国务院出台了《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目前省级的实施意见也已经完成了征求意见。2020年将至,同步全面小康的历史性宏伟目标越来越近,相信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在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在全社会的关心关注下,将有更好的条件、更多的力量为3岁以下婴幼儿谋求福祉,真正实现“幼有所育”。